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部交叉学科正高级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》【校人字〔2021〕68号
】文件精神与有关要求,为做好2021年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部交叉学科正高级岗位评聘工作,特制定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部交叉学科正高级岗位评聘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评聘对象
评聘对象为满足学校职称评聘条件并符合学部5个重点建设交叉学科方向的教师。各交叉学科方向具体如下:
(一)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。
(二)智能制造与极端制造。
(三)智能监测技术与装备。
(四)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制造技术与装备。
(五)汽车节能减排与再制造技术等。
二、评聘条件
申报人研究方向符合学部交叉学科方向,承担相关研究任务并取得突出交叉研究成果,满足学校职称评聘条件。
评聘类型
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部交叉学科评聘类型为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岗位。
四、岗位指标
学部可单列1名正高级岗位指标(最终以学校审定并公布的岗位指标数为准)。
五、评审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10月26日至11月1日,学部公布学部交叉学科评聘工作实施方案,申报人向学部提交《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报名汇总表》、《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综合表》(学部职称评聘用表)。
(二)资格认定、材料展示
11月2日至11月8日,学部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是否符合学部交叉学科方向,是否取得突出交叉研究成果进行认定。
学部会同人事处对申报者的基本申报资格和资历进行审查,确定符合条件者。
11月9日至11月10日,不符合学部单列条件者可申请正常评聘,向所在单位提交《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综合表》(教学、科研岗位人员用表)。
11月12日至11月18日,符合条件申报者的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公开展示。
(三)材料审核、评审推荐
11月19日至12月3日,学部对材料展示无异议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。
12月13日至12月24日,申报人所在单位教授会评议,学科组评审推荐,学部学术委员会根据岗位指标评审。
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4日,学部与人事处复核申报人材料。
2022年1月17日至1月21日,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,结果公示,受理申诉。
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部
2021年10月30日